女士:王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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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9/12 来自:222.59.153.40 |
你好!律师,我是一个做生意卖家具的,有一顾客到我店里订了货,我们按照顾客的要求做好送去,顾客验了货签了字交了钱.过了几天顾客来说她订的货太大了想退货,为这事和他吵了起来,她当时是和朋友来的,她朋友一直在帮她说话,我就让她朋友不要参和我们的事,这是我和我顾客的事,与她无关,我就和她朋友吵起来,后来打起来了,是她朋友先动手打我的,刚打两三下,就被拉开了,我当时手里没有什么东西,就一个很小的小灵通,她的手断了.现在他们怀疑是我打断的,还让我交什么取保侯审金.不交就刑拘,还说我犯故事伤害罪,我想问我这样算是故意伤害罪吗?你说我这种情况是什么纠纷,我应当承认什么责任. |
管理员回复:
如果对方受到的伤害结果达到轻伤以上程度,且对方能够证明自己受到的伤害是由于你的行为所导致的,你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建议你认真对待和处理这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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