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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发表于:2008/12/2            来自:122.195.153.172
我因某种原因,想提前退役。请问:士兵能提出提前退役要求吗?有何法律后果?
管理员回复: 士兵提前退役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严重违法违纪等原因,作提前退役处理的义务兵或按义务兵作退伍处理的士官,其家居城镇的,人民政府不负责安排就业。另一种是因非本人过错导致提前退役的,按有关规定安置。需要注意的是,按义务兵作退伍处理的士官与改按义务兵退伍的士官是不同的:前者是因为“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后者是“符合转业或者退休条件,本人要求复员并经批准的”;家居城镇的,前者人民政府不负责安排就业,后者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就业或者自谋职业。这方面的规定有两个:一是1987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2条第2项规定:服现役期未满,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经部队师级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这里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是指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因父母等家庭主要成员伤亡病残而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本人成为家庭的唯一劳动力,非其回去不能维持家庭正常生活。二是1999年12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6条规定:“士官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经批准,可按义务兵作退伍处理;家居城镇的,人民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士官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须附本人书面申请。”可见,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者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其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先生:
发表于:2008/12/2            来自:122.195.153.172
请问:军队车辆驾驶证如何换成地方机动车驾驶证?
管理员回复: 对此,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三条专门规定: 一是其第十六条规定:“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二是其第二十条规定:“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三是其第二十九条规定:“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直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应当同时收回其所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这里的“科目一”,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这里的“科目三”,是指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
先生:赵龙
发表于:2008/11/30            来自:58.213.102.22
驾驶证被套用现在有罚款我该怎么办
管理员回复: 赵龙你好,你说的情况是关于套牌的问题。目前解决的方法是要求交警帮忙查一下看是在什么地方违的章,要求他们给违章地的交管部门通报信息,再发现此人违章,扣留驾驶证的车辆。二是还是尽快地将罚款交了,免得以后滞纳金更多。像这种情况目前还没有更好的对付办法。 所以你这个问题很难解决。当然,如果交警部门发现了该套牌车则你的罚款是可以向车主索赔的,但希望比较渺茫。感谢你的信赖,如有问题可以留言。
先生:
发表于:2008/11/29            来自:221.6.250.240
前不久,我带着4岁的女儿乘坐一辆个体中巴车到乡下走亲戚。由于我女儿身高不到一米,按规定属于免票乘车。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驾驶员突然刹车,致使我女儿的头部撞到前排座位的扶手上,流了许多血,并到医院进行了治疗。我要求中巴车主赔偿,但他以我女儿没有购买车票为理由拒绝赔偿。请问:免票乘车受伤,由谁承担责任?
管理员回复: 根据你来信所述,我们认为,中巴车主应对你女儿的受伤承担损害赔偿。 《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运输行为是一项带有危险性的活动,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因此,特别强调运输活动的安全性是运输行业的一项基本原则,而保障旅客在运输途中的生命健康安全也就成了承运人的最大法定义务。 为了促使承运人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来保证旅客的安全。《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明文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此外,原交通部颁布的《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成人及身高超过1.3米的儿童购买全价票。持一张全价票的旅客可免费携带1.1米以下儿童一人乘车。” 综上所述,结合你来信所反映的情况,我们认为,你女儿身高不足一米,属于国家规定免票乘车人员的范围。驾驶员在汽车行驶过程中突然刹车,是造成你女儿头部撞伤的原因。你和你女儿在主观上均不存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由于驾驶员是代表承运人实施的运输行为,所以承运人(中巴车主)依法应当对你女儿的受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巴车主以你女儿没有购买车票为理由而拒绝赔偿是违背法律规定的。鉴于中巴车主与你们之间存在消费法律关系,你可以作为你女儿的法定代理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巴车主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中巴车主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的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宿迁律师网
先生:
发表于:2008/11/28            来自:218.93.231.134
我的房款是用个人名义买的,现在结婚证以领,但还未满一年是否可以将其公证为婚前个人财产,
管理员回复: 你好,你的问题是关于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如何划分的问题。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即领取结婚证之前的财产为个人所有。所以如果你的房产是在婚前买的且房主是你是不需要公证的,因为没有任何必要。但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后且实际是你买的房产还是做个约定为好,如果你觉得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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