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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发表于:2008/11/7            来自:221.174.219.67
我是一名企业职工,半年前因上班途中的一起交通事故造成胸部重伤,由于种种原因,我现在还没有申请工伤认定。请问:国家对工伤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供哪些材料?
管理员回复: 关于工伤的范围,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供哪些材料的问题,国家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从你来信反映的情况看,你是因上班途中的一起交通事故造成胸部重伤的,属于工伤的范围,你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女士:微微
发表于:2008/11/5            来自:122.195.153.11
听说他现在潜逃在外国,请问这边的警察我还能报案吗,到时他把钱都挥霍光了我还能拿回钱吗, 请您解释一下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注意寻找对方可被执行的财产,以便能够胜诉后执行到位.)谢谢
管理员回复: 是这样的,你要弄清楚案件的性质是诈骗还是一般的民事纠纷.如果确定是诈骗那就报警解决,不需要考虑能否报案,因为问题是不存在的.如果是民事纠纷那就向被告所在地起诉就可以了.至于那句话的意思,其实很简单就是:你既然诉讼解决,当然希望早些拿到执行款,而拿到执行款的前提是被告得有经济偿还能力,你只有能够找到他的财产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应该明白了吧.
女士:微微
发表于:2008/11/4            来自:122.195.153.181
我朋友把钱(40w)借给了他的兄弟,只有一张欠条,别什么都没有留下就携款潜逃了,请问我朋友怎么追回他的钱财
管理员回复: 你好,你的问题如果协商解决不掉的话,那只有诉讼解决了.建议在诉讼之前注意寻找对方可被执行的财产,以便能够胜诉后执行到位.
先生:
发表于:2008/11/3            来自:221.174.219.67
施某开饭店,向邻居张某借一万元,施向张出具了借据,预定在饭店开张三个月内还款,张某请我担保,如逾期一个月不还,张某可提起诉讼。看在我与施、张昔日同窗的份上,我做了担保人。然而施某到期未还欠款,张某也未要求施还款。因施某管理不善,致使饭店在开张后仅四个月便关门,施无力还款。现张某要我还这一万元欠款。请问:我该不该偿还施某所借的一万元欠款?
管理员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为了避免债权人对担保人权益的漠视,《担保法》明确规定了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分为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定的保证期间。约定的保证期间由当事人商定。法定的保证期为6个月,凡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均按法定保证期间处理。在约定和法定的保证期间,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连带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从你来信反映的情况看,你所作的担保为一般保证,且与债权人张某约定保证期间,在饭店开张后三个月内施必须还款,逾期一个月不还张某可提起诉讼。但是,张在约定保证期间内未要求施还款,也未提起诉讼,致使施某因饭店在开张四个多月关门而丧失还款能力。因此,依照法律规定,你的保证责任已被免除,不应再承担担保责任,张某要求你偿还一万元欠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女士:
发表于:2008/10/31            来自:222.187.250.57
你好:请问现在民间借贷多少钱利息是法律保护范围啊
管理员回复: 你好,问题很简单。答复也很容易。按照我们国家法律相关规定,个人借贷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息四倍。即三分这样。具体操作中不少人会躲避法律空隙,这一点也是普遍存在的,至于怎么操作不便在网站公布,你可以单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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