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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马军
发表于:2009/1/17            来自:121.234.255.241
交通事故:事故认定我事次责,对方事主责。我没有保险。对方已死亡。请问:怎样理赔。对方也没有保险,我开小车,对方骑两轮摩托
管理员回复:

马军你好,首先感谢你的信任,同时也很庆幸你:如果你是主责,你便会涉嫌交通肇事罪!当然,这种情况已经不存在了。

根据道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你需要具体赔付如下:

1、死亡赔偿金(农村为13万左右,城市户口为32万)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被扶养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以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其他赔偿项目应当根据实际损失、实际情况计算。

2、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左右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3、丧葬费:10000多点

4、医疗费(具体看住院时间多少)受害人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收入不详的,可参考当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当然,还有其他的一些费用,由于不太清楚受害人具体情况所以不好答复。

最后一点建议就是车辆最好买保险,因为如果投保了会省掉很多麻烦。谢谢你的信任,如果需要可以在当地律师事务所寻找律师帮忙。

女士:丁月琴
发表于:2009/1/16            来自:58.208.21.39
姜律师你好 你看象我这样的情况离婚需要多少费用
管理员回复:

收费具体是有标准的,我们宏亮律师事务所象这类离婚案件2000元起步,鉴于你的要求不是很苛刻:只是要求离婚和抚养子女,所以费用3000元左右即可。当然这还要看距离远近等等因素考虑,不好在此武断答复。

女士:丁月琴
发表于:2009/1/15            来自:58.208.21.39
我和丈夫分居有5。6了。我们现在一点感情也没有了,就是没有拿离婚证,他一直不同意协议离婚。我为了孩子就一直没有上诉离婚。孩子是我带大的。前天他把孩子带走了,还说我要和他离婚他就不给我看孩子一眼。我想要孩子,还想竟快和他办离婚。 请问我该怎么办??
管理员回复:

     你好,鉴于你和丈夫已无协议离婚的前提,所以你只好选择诉讼离婚了,如果你的所述属实且有证据证明,那么离婚是不存在问题的 。我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你的情况属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情形。

       至于孩子归谁抚养这是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如果孩子确实一直由你抚养,你是占有主动地位的。但这也要看孩子是否已满10周岁,如果已满十周岁,孩子是有选择权的。孩子究竟归谁抚养,要根据多种情形来分析。个人认为双方争着抚养孩子是件好事,毕竟孩子是双方的。

     鉴于你的情况,同样希望你能在当地律师帮助下解决,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感谢你的信任!

先生:刘先生
发表于:2009/1/15            来自:221.6.250.83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朋友请我开车跟他一起去帮他拿东西走路上出了交通事故他事先给我的车加了100元的油?请问这个事故所发的费用他应该和我一起成但吗?谢谢
管理员回复:

你好,你的问题只是一起交通事故,只是你把问题想的复杂了。你作为车主,发生了交通事故你当然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至于你的朋友是否要和你一起承担则要从两方面看:如果你能举证证明你确实是受你朋友雇佣,他是应该和你一起承担责任的,但如果事故很严重,一般来说你的朋友会矢口否认;反之,如果如果你无法举证,那么也只有你自己承担了。建议是否能够协商解决,让对方适当承担。

女士:张女士
发表于:2009/1/14            来自:221.219.98.56
我和丈夫分居7,8年了,我独自带孩子四年了。现在想离婚,丈夫不愿离婚,因为我们分居两地,都不在户口所在地泗洪,不知道可以怎麽办手续?
管理员回复:

你好,根据我们国家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间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离婚不以必须经对方同意为前提,只要感情破裂,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出离婚请求。鉴于已电话回复,故不多叙,只要按照我说的提供相关材料即可。感谢你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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