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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冷漠
发表于:2009/1/14            来自:122.195.153.59
你好,我是1月11日出了交通事故是一个骑摩托车的撞到我的车上,他现在是大腿骨折在医院住院我是否去看他是否给他钱?我的保险公司去看了,我的车被扣了是否可以把车先开出来?
管理员回复:

    你好,你所问及的是一起普通交通事故。鉴于事故处理程序限制,如果你们双方不能够协调好,案件会僵持一段时间。如果条件容许,你方是可以给一部分费用的,但要注意的是必须让对方打收条给你。由于事故认定还没有下达所以你还要等一段时间,最终你们的纠纷也许只有通过诉讼解决,因为如果不通过诉讼,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给予理赔。至于车辆被扣的事情,如果对方在你车辆被扣15天内没有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措施,你是可以要求交警部门放车的,交警也有义务放车。也许你不是精通法律,所以如果有需要可以在当地聘请律师帮忙,建议区分法律服务所与律师事务所的区别。感谢信任!

先生:陈先生
发表于:2009/1/13            来自:122.89.250.172
你好我的衣服放在我们公司提供的更衣柜里,连续三次被盗。我想问一下公司是不是该对我的损失进行赔偿。有法律依据吗。【我放衣服在柜子里是因为工作需要。因为他们规定上班不可以穿外套】。如果他们不给处理此问题我可以通过那些途径,要找哪些部门来出理,请告诉我谢谢了。
管理员回复:

   你好,首先我想问一下你与公司的关系已经僵化到什么程度了,是否还有协调的余地。另外,如果权利最终得到维护了,是否会失去工作。

   在此基础上我的答复是:你的权利可以得到维护,但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你的物品确实丢了且是在公司更衣柜中丢的。至于解决的途径有很多,但我建议你首选调调解,毕竟这对双方都有好处,但如果没有协调余地,你可以聘请律师介入解决。鉴于你的问题比较敏感,你可以将问题留言至我的邮箱  JYCLS@126.COM 或通过QQ80716202 联系

先生:
发表于:2009/1/11            来自:122.89.248.223
前不久,我带着4岁的女儿乘坐一辆个体中巴车到乡下走亲戚。由于我女儿身高不到一米,按规定属于免票乘车。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驾驶员突然刹车,致使我女儿的头部撞到前排座位的扶手上,流了许多血,并到医院进行了治疗。我要求中巴车主赔偿,但他以我女儿没有购买车票为理由拒绝赔偿。请问:免票乘车受伤,由谁承担责任?
管理员回复: 我们认为,中巴车主应对你女儿的受伤承担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称《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运输行为是一项带有危险性的活动,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因此,特别强调运输活动的安全性是运输行业的一项基本原则,而保障旅客在运输途中的生命健康安全也就成了承运人的最大法定义务。

    为了促使承运人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来保证旅客的安全。《合同法》三百零二条明文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此外,原交通部颁布的《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成人及身高超过1.3米的儿童购买全价票。持一张全价票的旅客可免费携带1.1米以下儿童一人乘车。”

    综上所述,结合你来信所反映的情况,我们认为,你女儿身高不足一米,属于国家规定免票乘车人员的范围。驾驶员在汽车行驶过程中突然刹车,是造成你女儿头部撞伤的原因。你和你女儿在主观上均不存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由于驾驶员是代表承运人实施的运输行为,所以承运人(中巴车主)依法应当对你女儿的受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巴车主以你女儿没有购买车票为理由而拒绝赔偿是违背法律规定的。鉴于中巴车主与你们之间存在消费法律关系,你可以作为你女儿的法定代理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巴车主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中巴车主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的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

先生:王
发表于:2009/1/10            来自:222.187.228.17
我于2008年10月份购买了本村村大队部的房子,一共15间房,连土地3亩半,5万元成交。只有双方买卖合同,其它什么证都没有,现在政府要我办理房产证,大概需要多少钱?这些证件是因该卖方办理还是我买方办理呢?急……谢谢
管理员回复:

已电话回复,故不多叙。感谢你的信任。

先生:
发表于:2009/1/9            来自:122.89.248.223
前不久,某商城与我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商城将37万元货款汇到我公司的指定账户,我公司则在10日内将货物运抵商城,否则付给对方5万元违约金。商城依约汇款后,我公司随即将货物交付运输,按正常时间推算,可提前3天到货。谁知半个月后,商城仍未收到货物。经查询,方知是我公司托运的运输部门将本应发往江西的货物错发至江苏。商城要求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我公司认为,迟延履行完全是由于运输部门的过错所造成,与我公司无关,因而我公司不应承担违约责任。请问,运输部门错发货物,托运者应否承担违约责任?
管理员回复: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一方面,合同责任不同于过错责任。一般情况下,如果行为人对损害结果没有过错,是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但合同责任的承担,不是根据当事人有无过错,而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无论是否有过错都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你公司应否承担违约责任,只能看你公司是否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将全部的农产品交给商城,而不应局限于你公司是否存在过错。另一方面,运输部门的过错,不能成为你公司的免责理由。免责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法定的免责条件和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而免除义务人的责任。鉴于商城和你公司之间并没有约定免责事由,那么就只能看看是否具有法定的免责条件。从合同法第七章看,针对此类情形的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但运输部门错发货物,并不属于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形。再一方面,你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不等于只能替运输部门“受过”,而可以在担责之后,向运输部门追偿。但这是另一个法律关系和途径,与商城无关。 宿迁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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